各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明教中[2013]86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流县2013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2013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今年开始一并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分开进行。九年级报名时间为4月23日-28日进行,八年级报名时间为5月4日-10日进行,九年级志愿填报在5月25日-31日进行。八年级报名网址为http://smjks.cn:1616/ks8.htm,九年级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smjks.cn:1616/ks9.htm。
(二)考试和考查科目(项目)。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全市统一考查项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
(三)考试和考查科目分值、日期和时间。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考试时间各60分钟。体育考试分值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科目 午
时间 别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星期四) 8:30-10:30
语 文 3:00-5:00
英 语
6月21日
(星期五) 8:30-10:30
数 学 3:00-4:30
思 品 5:00-6:00
历 史
6月22日
(星期六) 8:30-10:00
物 理 10:30-11:30
化 学 3:00-4:00
地 理 4:30-5:30
生 物
体育考试和考查科目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查办法同往年并于5月25日前结束。
(四)关于体育考试。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对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作适当的调整。
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共三项,考生从项目Ⅰ中的50米、800米(女)、1000米(男)中选考一项。选800米(女)、1000米(男)项目且考试成绩达合格以上的考生,给予体育成绩加一个等级分2分的奖励。选考800米(女)、1000米(男)的考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并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从项目Ⅱ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中选考两项。从2014年开始,项目Ⅱ考试由市中招办抽考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在体育考试前一个月,由市中招办在项目Ⅱ中抽取一个项目,学生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五)考试方式。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考试实行现场测试,其它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
(六)成绩呈现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成绩按等级呈现。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物理、化学从今年开始分别按原始分的30%、20%计入投档总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一)报考和录取条件
报考条件: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参加中考报名。学籍在清流的省内外户籍考生,均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参加普高招生录取。无我县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由考生及家长提出申请,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参加普高招生录取。
报名及招生录取应具备的文本包括: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②学生成长综合记录材料;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④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录取条件: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的条件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良(含良)以上,理化生实验、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考查合格。以此为前提,再依据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保送生、定向生、统招生(含正常缴费生、择校生)依次进行。
1.保送生录取办法
县一中划出招生计划数5%以内的名额(超过计划数名额的不认同为保送生),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县一中要与被“保送”录取的学生及家长签订录取确认书(一式两份),被“保送”录取的名单及确认书原件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中招办一份。已签订录取确认书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所有“保送生”或以其他自主方式提前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全市中考,“保送生”或以其他自主方式提前录取的考生所有学科中考成绩均按等级公布,其成绩不影响保送和提前录取资格。
2.定向生录取办法
今年我县将适当扩大“定向生”的招生比例,“定向生”比例原则上达到当地优质高中学校正常缴费生数的45%以上。
“定向生”名额分配要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正常缴费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下降25分、35分后录取。农村学校“定向生”完不成任务的将名额调整给完成较好的的农村学校,如再完不成的调整为统招名额。享有“定向生” 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统招生(含正常缴费生和“择校生”)录取办法
(1)按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科等级分确定入闱考生。即将每一位考生七个学科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四个等级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分满分为72分),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最低入闱等级分。
(2)“等级+分数”录取。在入闱人数确定后,再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原始分的30%、 20%折算分,七个学科等级总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物理、化学和思想品德三科成绩均达A级的考生,投档总分不再加分。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同分录取原则。若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正常缴费生录取后,按以上方法继续录取“择校生”。
4.同城化区域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三明一中向清流县招生8人,面向全市招收学科“特长生”50名。三明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50名。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学生55名,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110名(其中向13所“美术基地校”招生50名)。
三、关于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按三类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设提前批、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批、达标学校择校批及一般普通高中批四批次志愿。
提前批志愿。包括三明一中、二中面向县招生志愿和三明九中“宏志班”志愿、“美术特长生”志愿。自愿报考者只能填报其中的一所学校,三明九中“宏志班”和“美术特长生”志愿不得兼报。
清流一中正常缴费生志愿。考生可填报清流一中的正常缴费生,按志愿录取。
清流一中择校批志愿。考生可以根据个人及家庭实际填报清流一中的择校生,按志愿录取。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可填报3所学校。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可填报5所学校。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能够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并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厅下达。招生对象为参加各设区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五年制高职专业的考生需要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文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下同)考试总分和不同的专业来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1.5分照顾
1、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等获市级一等奖考生。科技创新大赛合作项目,仅取证书排名第一的予以加分,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因属集体合作项目,照顾加分最多不得超过2人(含2人),下同。
2、在初中阶段参加设区市级(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或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举办的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等12项,下同。
(二)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3分照顾
1、三明市区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2、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
4、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5、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比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信息学奥赛等获省级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6、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以上举办的运动会、青少年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国家级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以及获省级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
7、现役军人子女。
(三)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5分照顾
1、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3、受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10分照顾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2、烈士子女。
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照顾加分不能累加。除以上照顾政策外,不再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享有以上照顾性政策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中招办审核。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名单和照顾项目由考生所在学校登记造册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师生、社会和群众监督。